(2024)粤7101民初198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40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2024)粤7101民初1980号
广州市铁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宾邦与被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铁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在线博彩平台官网》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70139.27元以及相应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27审判法庭(五楼)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法院联系人:万栩漫 020-37897317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