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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988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2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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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988

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梅健: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骏达速递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燕玟、梅健、熊俊伟、廖宇鹏、第三人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在线博彩》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撤销(2024)粤7101执异17号《在线博彩》;2.判令追加梅健对(2023)粤7101815号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未依法出资的80.7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追加廖宇鹏对(2023)粤7101815号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未依法出资的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追加陈燕玟对(2023)粤7101815号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未依法出资的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追加熊俊伟对(2023)粤7101815号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忆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未依法出资的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由余娇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宾小梅、柳丽娜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1790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9审判法庭(二楼)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九日

法院联系人:万栩漫  020-37897317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